财经 来源:经济日报 时间:2023-03-27 0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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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正在进行之中,这已成为很多人每年的“必修课”。从近期税务部门公布案件看,熟悉税法、遵从税法仍应引起高度重视。
我国自2019年起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新税制的一大变化,在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这和以前由单位代扣代缴的模式大不一样,个人要自行申报、汇算,在上一年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近期,重庆市税务部门在对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某公司员工未依法办理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该员工仍进行了虚假申报。在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后,该员工更正申报并补缴了税款。税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
此前,一些地方也通报过类似案例。得益于我国个税税制设计较为科学简便、纳税服务持续优化,近年来几次汇算工作都顺利开展,一些纳税人甚至对汇算已经“轻车熟路”。同时,个税年度汇算在我国毕竟是一个新事物,不少纳税人对税法规定还不够熟悉。个人了解、掌握税法,成为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了解掌握税法规定,有利于提高依法纳税意识,促进税法遵从。以前个税通常由单位代扣代缴,而新税制下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个税汇算。为此,个人要及时核查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如果存在这些情况,应该及时补正。当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一些情形下,纳税人无需办理汇算,比如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只有符合相关条件,纳税人才可不办理年度汇算。
了解掌握税法规定,能够防止所谓“退税秘笈”误导。年度汇算就是把上年的收入汇总,填报自己依法能够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计算出应该缴纳的税额。这个税额如果大于个人在上年已预缴的税额,则需要补税,反之则产生退税。无论退税还是补税,这取决于个人收入、预缴税额、专项附加扣除等客观因素,纳税人通过如实填报,即可得出相应结果,不存在什么“退税秘笈”。相反,如果误信网上流传的“秘笈”,进行虚假填报,则无疑触碰法律红线。
了解掌握税法规定,还有利于个人充分享受个税改革红利。我国个税改革着力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税负,比如提高起征点、规定了七项专项附加扣除等,这些规定的“含金量”很高。纳税人只有了解法律规定,充分依法适用相关规定,比如填报可以适用的专项附加扣除等,才能最大程度获得红利。
个人所得税和百姓利益密切相关,其改革、优化在持续推进之中。随着税制的不断完善,个税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功能将越来越充分发挥。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曾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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