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来源:国际能源网编译 时间:2025-10-14 12:21:54
德国《电力峰值负荷法》于2025年1月1日/2025年2月25日生效,旨在促进电动汽车储能设施和充电桩与可再生能源发电厂的积极市场参与。该法案旨在通过激励措施,在高峰时段储存可再生能源发电厂的电力,从而提高发电容量。为此,德国联邦网络管理局(BNetzA)计划发布储能设施和充电桩市场整合规范(MiSpeL),这将通过更大的灵活性,使获取电力补贴(通过市场溢价的直接营销)和税收平衡更具吸引力。
(资料图)
此前仅有排他性选择权——《可再生能源法》(EEG)第 19(3)条第 1 句第 1 项
到目前为止,只有在储能期间消耗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部用于电网上网,才能获得补贴。一旦储能电网电力被消耗,补贴资格即失效。
因此,使用排他性选项也排除了征税平衡,因为这需要储存电网电力。
迄今为止,用于临时存储的充电桩尚未获得补贴。这令人遗憾,因为道路上电动汽车数量的增加提供了巨大的储能潜力。
新规定:划界和统一费率选项——第 19(3)条第 1 句第 2 点、第 3 点 EEG
德国网络电力管理局 (BNetzA) 打算通过引入附加选项来解决排他性选项的缺点,这些选项旨在促进和提高并行电网取电(用于自用或临时储存)和上网的灵活性:
划界选项:根据每15分钟测量确定的电量,可以申请市场溢价和征税优惠。这需要详细的测量和计费,其中一些已在法规中明确规定。
固定费率方案:该方案旨在使缺乏按季度计费所需计量设备的小型电厂能够进入市场。输入电网的固定费率份额将被归类为“有资格获得支持”或“有资格获得抵消”,但须遵守一定的最高限额。
计划灵活性的受益者和对运营商的重要意义
生产消费者可以根据市场情况优化其行为。灵活消费的企业应该在电价低的时候储存能源,并在电价高的时候将其输送到电网。
用电量较高的企业应考虑增设储能设施,以便享受补贴并利用电价波动带来的优势。如果企业本身运营可再生能源发电厂,这一点尤其重要。
电网运营商可以根据产消合一的合理市场行为调整维护电网稳定的措施。
可再生能源工厂的运营商可以在高峰时段迎来更多客户,并且不会频繁被迫停产。
结论与展望
当前草案中有关 MiSpeL 的规定将为规模更小的储能设施和充电点的运营带来合理且早就应该实现的灵活性,将更具经济吸引力。
尤其值得欢迎的是,对充电站和储能设施实行平等对待。
这也对能源转型做出了重大贡献:通过在高峰时段临时储存可再生电力,可以“节省”这些电力,并提高可再生电力在德国电力结构中的占比。这是应对能源转型期间必要的基础设施扩张的明智之举。
该草案还将带来系统性优势:临时储能可以缓解因发电情况而导致的电网电量差异,从而减少平衡需求,使电网运行更加容易。
这减少了因能源转型而扩大能源基础设施的需要。
关于划界选项,是否有足够的测量点来提供必要的计算基础还有待观察。
德国网络管理局可再生能源部门于2025年7月31日启动了确定程序;并于2025年10月1日召开了一次研讨会,会上介绍并讨论了确定草案的要点。对草案的意见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4日。预计该规范将于2026年之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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